snowfox373 2007-10-4 14:46
三言二拍:珊瑚虫这个倒霉蛋
珊瑚虫作者被抓一事已经沸沸扬扬,来自不同渠道的消息在网上传播。但此事的态度,不同的人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立场。有人无条件支持珊瑚虫,谴责腾讯公司将此事升级成刑事案件的做法。也有人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,支持腾讯,为抓人叫好。月光就是后者观点的代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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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珊瑚虫QQ做为腾讯QQ的一个外挂,绕过了腾讯QQ的正常软件许可机制,将QQ的广告屏蔽,修改QQ软件功能,并安装第三方流氓软件,显然是侵 犯了腾讯 QQ的软件增值服务和广告盈利,这明显是一个针对QQ软件的盗版行为,这种盗版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纯属罪有应得、死有余辜,腾讯维护自己软件开发商权利的 做法值得所有中国的软件企业学习和借鉴。”S-Bz)l(LF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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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先不谈珊瑚虫QQ自身流氓软件化的问题(这确实让人痛恨,但你可以选择不用珊瑚虫),单说屏蔽QQ广告,修改软件功能,是否属于盗版?是否刑事犯罪?据我所知,破解DVD版权保护机制(CSS)的著名挪威少年黑客Jon Lech Johansen,不但没有成为刑事犯,反而接二连三地继续破解了QuickTime、iTunes、Google Video、iPhone等一大批著名产品的保护机制,成了一名让很多大公司头痛不已的技术天才。一个腾讯,真的比整个DVD产业还值得保护?"xU8iL/J}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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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去掉QQ广告就算刑事犯罪,那么是否所有制造屏蔽广告插件的个人和机构,甚至包括微软、Google这样的公司(他们都提供弹出窗口拦截功能),都应该被抓起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