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
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。8 w6 j. `4 o: ?: `1 o, _+ z9 J: r/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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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报考条件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,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专业人员)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参加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。
$ `) Z4 y& l* I1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。
% Y3 \7 L9 C& x9 {4 t0 T2 `2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。 * y+ T; B( K- T1 n* w
3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 - h3 r# ^! ^9 m# b! C
4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 0 Y3 s# _" o+ F9 w+ {# i2 S$ k
5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博士学位,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 $ M, i. u) y8 V5 s6 Z {- @
(二)免试部分科目条件。在2002年12月18曰前,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,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