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
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。 ( A4 a6 [9 s8 R' I3 I: A9 b
(一)报考条件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,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专业人员)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参加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。 & t1 ^% m" V( J8 x. S; B
1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,工作满6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。
3 X% k+ j+ d$ N2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,工作满4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。 ) m% t W3 U, N/ j: i
3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工作满3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7 k* x# a) l) L8 `- k, g4 j. h/ _4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硕士学位,工作满2年,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. R/ P6 L3 ^- W" J o N2 J5.取得理工、经济、法律类博士学位,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。
8 i/ J! l% Q* s. Q& n& i(二)免试部分科目条件。在2002年12月18曰前,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,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。